网友:博客互骂侵犯隐私的事情您怎么看?
周孝正:这就是表达的权利。党的十六大非常重要的制度的安排就是听证制度,一般都是公开听证。什么叫听证?听证完了以后信息比较对称由上级机关做出判断。正确和不正确是分不开的。
主持人:从法律角度来看怎么界定呢?
周孝正:法律角度就是法不禁止即是允许,法不禁止即是自由。就是言者无罪,闻者自鉴。
主持人:您的意思说对自己名誉造成损害的话,他不应该负责任吗?
周孝正:我认为虚拟空间说这种事可以不负责任,因为在互联网上我可以不看,我可以不点击,不找这个烦。
主持人:现在关于博客名誉侵权的诉讼也有了?
周孝正:那就得立法了。现在法律没有禁止互联网上怎么怎么样。这毕竟是虚拟空间,跟现实空间造谣、诽谤不同。互联网上爱骂骂,不看就完了,或者君子坦荡荡,他爱怎么造谣怎么造谣,关键是得调整自己的心态。我们中国话是言论自由。

赛迪网总编朱启明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
主持人:您觉得我们国家关于互联网的立法是不是应该启动?
周孝正:理论往往是滞后的,法律说可以在互联网上虚拟空间里进行所谓的三维动画的创作,以前可能吗?立法的时候连互联网还没有呢,所以所有的法都是落后于生活(现实)的。生活中出现新的问题,我们就公开听证。立法以前公开听证,然后经过程序。比如我们的宪法规定言论自由,人有表达的权利,这是根本的大法,要改这个。言论自由里不许说骂人的话,那就得区分什么叫骂人。我不骂你,我影射,含沙射影那叫不叫骂?所以,最后我们要制定一个程序,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这样的法,这是关键。所以说,现在法不禁止即是允许,这就是法制的思想。不能说谁官大谁定法,这违背了程序的正义和程序的公正。程序的正义和公正最重要,如果程序都不正义不公正什么都不重要。
主持人:因为互联网对整个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,它对社会和文化有哪些正面或者负面的影响呢?
周孝正:我们先看实体空间里的事,社会学是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,从出发点到归属都是社会。就说中医的理论,是治一个得病的人,不是治一个人的病。把互联网上的问题拿出来,就是把空间里的症状拿出来了,根本不是这么回事。互联网的欺诈有现实厉害吗?互联网的欺诈是贪心,因为你点了,你看到了。现实的欺诈呢,我看到报纸登一个消息,有一个地方殡葬行业的领导之间的恶劣行为,高收费,造成老百姓死无藏葬身之地。这种东西多恶劣?死了都埋不到家乡,这是诅咒人最厉害话,说人死无葬身之地是最恶劣了,互联网跟这比是小巫见大巫。互联网可以不理它,现实中能不理它吗?所以互联网的问题实际上都是真实社会问题的反应、放大,或者说传播。因为真实的问题我们不知道,不知道难道就没有吗,不知道是无知。现在知道了,就直面惨淡的人生了,原来不知道觉得人生很好呢。
主持人:有人说上网实名制一直有争议,它的实施肯定会遏制上网诽谤、病毒传播等,但是有一些网民不愿意公开的信息也暴露了,您怎么看?
周孝正:作为我,我愿意实名,如果别人不愿意你不能强迫。有的时候我们的电视曝光,还得把脸虚化,比如艾滋病,有的人愿意暴露,有的人不愿意暴露,不愿意暴露的就是不声音变频,脸变成马赛克。所以所有人实名这是荒唐,是封建专制。得尊重人家的选择,人家愿意实名,就实名,假名就假名,至于说我,我愿意真名这是我的问题。
网友:周老师您也写博客吗?
主持人:您上网的时候有没有遇到流氓软件?对于这种行为是什么看法?
周孝正:这就是“强奸民意”。比如买电视机现在有一个最新的广告,或者有一个频道或者栏目,我播到那个频道是什么什么广告,因为我要看,这不叫侵权。人家看好的电视剧正好的时候,来一个广告,非常的恶劣。我就主张以后,比如这个频道没有广告,即使交钱,我也交,但是你告诉我,你这个频道电视剧不插播广告,或者告诉我两个钟头插播一段广告。这你也告诉我。
强奸民意怎么办呢?就是办一个健康的网站,比如将来我办一个网站,说绝对没有这样的事,有这样的事走法律程序,我先拿出一笔钱,我找第三者,比如说消协当裁判,你抵赖也不行,钱压在消协那儿了,人家自动就赔了。
这就是有效竞争,市场经济。市场经济的精髓就是市场竞争,最后老百姓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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