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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国富:网络言论要承担更大的责任(4)

作者:费力扑 发布时间:2006.08.14 16:31:22 来源:赛迪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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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所以说还是灰色地带?

于国富:对。立法也没有考虑这块,司法方面也没有相应的案例,学术界现在也在讨论的过程中。

主持人:你也是在新浪上写了博客,点击率也是相当高,您写了一篇文章如果有争议的话,您会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?

于国富: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,但是捍卫你说话的权力,但是你说的话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。如果我写的一篇文章引起了争议,首先要自查,到底我写的文章是对还是错。到底我自己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?我有没有抄袭别人,有没有暴露别人的隐私,有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,如果这些自查完了,还有争议的话,我分析这个争议是什么情况,这个争议也可能是从学术指责,我虚心接受,这对我来讲是一个提高。也可能有的一些是人身攻击有客观造成了捏造事实的,对于这些我该删帖删帖,没有触及到底线的情况不如摆在那儿让大家看。因为网络确实什么都有,不可能只把精英放在网上,草根不允许他存在。所以首先区分情况,不同情况不同处理,这可能是一个正确的对待。否则的话,我看一些知名的博客,他们说我的博客就是我的空间,你不喜欢你不要来。如果一个博客大家非常感兴趣,浏览量上千万,回帖几百个,真正删是删不过来的。

主持人: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在于它的开放性。

于国富:我们写博客也是渴望着别人评价。

主持人:有统计数据说有70%的白领写博客,可能就是暴露自己的隐私,这可能也是疏解压力的方式。

于国富:如果博客暴露自己的隐私,那没有问题,这是放弃了自己的隐私权的问题。但是写博客暴露他人的隐私,这就触及了法律底线了。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,就是侵犯把人的名誉权,一种是上来就侮辱毁谤,另一个就捏造虚假的事实,再一个就是揭露他人隐私。所以我们写博客的时候尽可能的不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。可以暴露自己的隐私,但是尽可能的不要暴露别人的隐私。另外有一些博客的写作者,因为每一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一个人,有些人写作的时候可能没有办法把自己定位的很清楚。有时候会把自己的工作也写到博客里,这个时候有可能会暴露整个单位的商业秘密,也会有一定的不良影响。所以我们写博客之前最好界定这个博客是单位授权我们做的,还是纯属个人行为,如果个人行为尽可能的不把单位的内部秘密、工作安排的东西写到上面去。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比较严谨的博客。

主持人:现在大家关注比较高的就是关于网络暴力,这个词的提法来自于前段时间网上的“铜须事件”、虐猫事件”,来自网络来自民间的审判力量超乎人们的想象,您任何看待这种现象?

于国富:《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》等都明确规定禁止宣扬暴力色彩的内容在互联网上。首先这种网络暴力是不对的,其次由于网上的情况导致网下暴力,比如群体性的攻击某一个人,给某个人打骚扰电话等等,这种情况也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。但是不管是“虐猫事件”引起的公众行为,还是“铜须事件”引起的公众行为,都可以向我们揭示网络新兴媒体它的社会影响力是相当相当大的。我们应该从正面引导这种社会影响力,尽可能使这种社会影响力能够趋利避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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